我,堂堂沈家大小姐,蜗居蛰伏在郑家这破落户的第5个月。
正当我准备卧薪尝胆,将来好好教训沈藏锋那对王八蛋父子时。
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
郑知南不许我盗用人家的话,说我不配。
因为这几天,我把自己老老实实关进卧室里,连饭也不想吃,气得郑知南什么君子风度也没有了,直接一只脚,踢开房门,拎小鸡一样把我从床上拽下。
这狗东西,明明才十四岁的年纪,像个大娃娃,却要装作大人样憋着笑:
“别生气啦,一点也不丑”。
我那只小小的帽子一摘,气鼓鼓瞪着他:
“你确定?这么昧着良心说话,半夜能睡得着”。
话毕。
郑伯母笑了,在那张小小的餐桌上,笑得乐不可支。
没错——
就在前几日,我乐滋滋喝着消暑的绿豆羹,然后就悲剧了。
前文交代过,郑知南这狗东西,把我好不容易养得几根黄毛,全剪掉了。
我现在像个“秃子”。
揽镜自照,越照越伤心,那光秃秃的头上,偶尔几根苍劲的黄毛迎风招展,被太阳那么一照,像是茫茫沙漠里长了几根杂草。
“别哭了,今日炖了一条鱼,你得好好吃饭,一顿不拉,把你之前挑食的臭毛病全改了”。
“还有,打今日起,你负责照看这几只老母鸡,从鸡窝里捡起几颗鸡蛋都归你,以后,每天要用鸡蛋养一养你的头发”。
我抽抽噎噎:“它们还能长出来吗”?
郑伯母给我盛了一碗饭:“吃饭”。
“它们还能长出来吗”?
郑知南帮我夹了一双鱼眼睛,在我满满当当的碗里按了按:“吃饭”。
我锲而不舍:
“它们还能长出来吗”?
郑伯母一个眼风杀过来,我理智闭上嘴。
整顿饭吃的索然无味,味同嚼蜡,我包着一包眼泪,一边吃一边掉泪。
余光瞅到这母子二人,对视了一眼,脑子忽然清明起来。
这丫的绝对是故意的——
怕我又颠颠儿地乱跑,出门去找他。
这段日子,郑知南和伯母总是很忙,几日也只有一两次在家吃饭,但每次,郑知南临出门前,都会给我准备好伙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