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养狗的,都是直接喂狗。
没养狗的,干脆就直接当成垃圾丢掉。
或许,这也是因为东北的资源比较丰富吧。
将清洗干净的鸡去掉鸡尖,放在砧板上。
菜刀都被崩出了几个豁口,才把这野鸡给剁成块。
起锅烧油,加入葱姜爆锅,就把鸡块翻炒一下,添上水炖了起来。
然后,李想国就懵逼了——这破玩意儿,真特么的难熟!
烧着火的李想国都快哭了,这一锅鸡肉炖了差不多四个小时才熟透。
坐在那里加火,都饿得烤了三个玉米饼子垫垫肚子,还往锅里加了两次开水。
这鸡肉才真的吃到嘴里。
这顿饭真的吃到了晚上八九点钟,都不知道自己这是吃的晚饭还是夜宵了。
他也总算明白。
那天齐四爷走的时候,听他说晚上就炖野鸡吃,为啥会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嘴角还露出那种意味难明的微笑。
这老人家也真够坏的,您倒是给我说下,让我心里有个底啊。
事后,他也想到这要是换成高压锅,估计能早些吃到。
他也不信,真的按功能键上写的,十五分钟就能把鸡给炖烂。
估摸着,这起码也得当成排骨或者猪脚那个级别来炖,甚至压了一次还得再重复一遍。
不过,到那时候怎么烧的问题是解决了。
但是各种野鸡却成了保护动物。
真的跟那首歌差不多。
“我想去桂林啊,我想去桂林
……
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这要是饿极了吃这东西,要么忍着吃生的,要么恐怕没等到弄熟了,就得被饿死。
当然,这锅鸡的味道还可以,毕竟自己可是放了两大把榛蘑在里面。
这也让一整锅的炖鸡变得黑乎乎的。
连带着放进去的粉条子也已经变得黑中透亮。
不过吸饱了鸡汤的蘑菇和粉条子真的好吃。
就是这野鸡本身的味道嘛,真的也就只能说一般。
口感就更不值一提。
骨头梆硬,肉柴得要死,根本没有多少油。
不过李想国倒是不太在意,再怎么差,这总归也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