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战,客场作战的魔术队在首节落后14分,半场落后15分的不利形势之下,第三节打出了一波30:19的攻击波,重新将比赛拉回了起跑线。
最后时刻,刘易斯连中两球,尤其是比赛结束前14秒的反超三分球,彻底将骑士队逼上了绝境。
骑士队最后一攻,原地应该站出来逆转乾坤的詹姆斯,却将篮球分给了三分线的德隆蒂韦斯特。
是,韦斯特确实处于空位的状态,但是,这是最后一攻啊,这一球将直接决定本场比赛骑士队的命运。
球进了,骑士队赢下比赛。
球不进,骑士队输掉比赛。
这种决定命运的进攻,不应该由詹姆斯来亲自操刀吗?
韦斯特虽然处于空位的状态,但明显没有料到,篮球竟然会回到他的手上……
所以在投篮出手的瞬间,心理准备不足,篮球最终弹框而出,骑士队主场1分落败。
全场比赛结束,詹姆斯30投20中,三分球6投3中,罚球10投6中,砍下了全场最高的49分8助攻6篮板2抢断3盖帽2失误1犯规!
如果不看最后的比赛结果,不看詹姆斯最后一球的处理结果,詹姆斯本场比赛堪称完美!
但是,所有看了这一场比赛的人,球迷或者是非球迷,专业的或者非专业的,都对詹姆斯最后一球的传球选择迷惑不解。
因为在詹姆斯传球之前,韦斯特已经打了47分钟,几乎是打满了全场,体能消耗巨大。
并且,韦斯特今天的投篮手感并不好,12投仅4中,三分球7投3中,仅得到11分。
更为关键的是,骑士队仅落后1分,完全没必要选择要一个三分球……
韦斯特手感不好,体能消耗巨大,并且骑士队完全不需要三分球,三个条件叠加在一起,怎么分析,都不应该由韦斯特来执行骑士队的最后一攻。
魔术队之所以放空韦斯特,包夹詹姆斯,恐怕也是基于以上三点的考虑。
所有人都认为詹姆斯会持球冲击篮筐,哪怕是无法直接得分,至少,也可以造犯规,搏罚球的机会。
但詹姆斯就是不按照常理出牌,将篮球送到了韦斯特的手中。
詹姆斯自己的解释,是韦斯特当时的机会比任何人都要好,所有他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