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家族给你发薪,可不是为了让你当薪水小偷的。”
埃莱默脸色涨红,争辩道:“我!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也没想偷懒,可是,就仅仅只是打扫房间吗?”
“不然呢?难道非要抢几个博洛尼亚的场子,或是到哪个据点当看守才算正事?埃莱默,那是初出茅庐的街头混混才干的事!”
埃莱默一阵无语,分辨道:“我只是为了你考虑,你才得到小姐的看重,难道就不该做出点成绩来吗?到时,兴许小姐一高兴就把家族秘传传授给你了。”
萨卢佐的家族秘传?
抱歉,切利尼娜基本上都会,自己真想学,也不需要瓦伦蒂娜给。
更何况,洛萨也学不会。
他又不是真的萨卢佐狼族,切利尼娜能使用萨卢佐秘传,是因为她出身的巴斯利卡塔家族,跟萨卢佐是传统盟友,经常联姻,两族血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洛萨摆了摆手:“不用了,扼喉之手我本来就会,其余的也没什么学的必要。”
他再度拍了拍埃莱默的肩膀:“好好干,把房间打扫干净的话,晚上回来我也教你两手。”
“真的?”
埃莱默满脸不敢置信。
“假的,你不打扫我也准备教你两手,谁让你是我手底下唯一一个角头呢。”
埃莱默张了张嘴。
“喂,你可别哭啊,跟个大娘们似的。”
洛萨笑骂了一句,匆匆推门离去。
埃莱默的天赋其实不差,差的其实就是出身和血脉,说到底,他也是个四星档次的扈从,实力完全开发出来的话,勉强也够得上百夫长级。
埃莱默没有问洛萨去干什么,因为百夫长的行踪,无需向一个小小的角头交代,即使洛萨是去都灵大学,跟某个学生妹谈恋爱,也跟他没关系。
他神情坚定地拿起手中的扫帚,开始扫地。
洛萨今天戴了一顶黑色软帽,还裹上能遮掩背后尾巴的长风衣,用以遮掩自己的狼族特征,在亚平宁,这属于很常见的装束。
有些狼族不愿被普通人看出差异,因而会做这样的伪装;而普通人也往往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使外人误以为自己可能是狼族出身,不会轻易招惹。
如果再佩上一枚怀表,手里托着一枚烟斗的话,就是典型的亚平宁上层居民的流行风尚了。
今天的都灵城,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熙熙攘攘的人群,趁着这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拥上大街。
他们有不少是来自法兰西和日耳曼的旅客。
尽管许多人都认为,伦敦,巴黎还有鲁尔区那种烟囱林立,黑云蔽日,空气中弥漫着刺鼻气味的景象才是文明之辉,北亚平宁不过是穷乡僻壤。
但人们的肺和嗓子往往会选择更实际的。
海神广场上,人们载歌载舞。
今天是什么节来着?
洛萨思索了阵,才恍然:“今天是圣母进殿节啊(即纪念幼年圣母进圣殿的节日),我这个圣子当得还挺不称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