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地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死死箍住他的腿嗷嗷的哭。
“不是,大姐,你这算碰瓷吗?”
郑知南再次翻出标志性白眼:
“我们好像才刚认识”。
很久、很久、很久以后,我不知道抱着他的腿哭了多久。
他一直甩不开我,我就像一块牛皮糖,死死黏住他,无奈,他只好先将我带回家再说。
到家后,郑知南打了盆热水,拧干毛巾,一点一点,把我哭花了的脸擦干净。
他觉得我比想象中还要瘦巴巴,脸上一点肉都没有,但眼神清朗,一派温和,让我放下满心戒备。
“沈藏拙,你比我想象中还能哭,哭够了就睡觉,明天送你回家”。
“不,不回家。”
我瞅了瞅他的家。
算不上家徒四壁,但不够富裕,家庭人口也简单,却比我沈家那虎狼窝好太多。
于是,灵机一动,鬼迷心窍,打定主意地要赖上他。
我也不知道,当年,那个7岁的我,怎么就义无反顾选择相信他。
我想。
——简简单单装可怜,不一定有效,这世上可怜之人太多,若只依赖别人的同情心,大多是走不长远的。
于是,我告诉郑知南,自己要和他谈一笔交易。
“郑知南,你知道,我为什么今天会遇到那拐子吗?“”
“今晚,是那过继的堂兄沈平安,为了吃绝户,故意把我卖给拍花子的,若你现在将我送回沈家,我没有力量,去对抗沈平安和伯父那一家人”
“若他们打定主意要我的性命,明刀暗箭,有的是机会”。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娘护不住我,我才7岁,但,也许活不到长大了”。
我从前以为,自己是金枝玉叶,是天之骄子,可突然,这世道就给了狠狠一耳刮。
他沉默了大概一盏茶的功夫,他抬起头,像是第一次真正认识了我。
传闻中沈藏拙,就是个一事无成的窝囊废,不过运气好,托生在富贵人家。
郑知南在今晚,第二次沉默了,半晌,他问:
“沈藏拙,你才7岁呀,怎么会将人性瞧得这般丑陋?”。
我点头,满目荒凉:
“是,郑知南,我才7岁呀,就被这个世道逼得无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