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中标单位与填写申请
中标单位确定:招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填写退还申请:经办部门负责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该申请单需经过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包括部门经理(或总监)和公司总经理的审批。
二、通知与提交资料
通知未中标单位:一旦中标单位确定,招标人会及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提交相关资料:未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一系列资料以供审核。这些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招标人开具的收据原件)、投标企业开具的已收到退款的收据原件以及投标人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等。对于中标单位,其保证金通常在合同签订后按同样方式退还,也需携带相关收款凭证。
三、审核资料与退款
资料审核: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准确无误。
退还保证金:审核通过后,招标人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投标人。如果招标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则招标人还需一并支付。
四、特殊情况处理
无法提供税务局监制收据的处理:由于全国各地税务局对收款收据的使用尚未统一,部分企业可能无法提供税务局监制的收款收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需要提供情况说明并附一张加盖公章的普通收款收据才能办理退款手续。
终止招标的处理:如果招标人因故终止招标活动,应及时发布公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以及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所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流程是一个相对规范且严谨的过程,旨在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