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珊捂着心口,劫后余生般庆幸。
她刚才差点被程英子弄死。
这个程英子神经病!
如果不是她做的,她否认就好,干嘛推她!
程英子想害她?
宋晓珊瞬间怔住,呆愣望着程英子,她真不会想弄死她吧?
也对,她们本没有多好的交情。她们半路认识,因为有共同讨厌的人,才聚一起喝喝酒,吃吃饭。
如果她宋晓珊不是半路落魄,她不屑于和程英子这类人为伍。
据她所知,程英子虽然也是沪市人,但她父母当年是知青。
她父母的身份户口,还没迁回沪市。
她的户口,挂在她小叔家。
她给她小叔一家当帮佣,他们才同意让她的户口,挂他们户籍上。
程英子算不上正儿八经的沪市老资格。
程英子父母又不在沪市,她父母甚至并不在沪市正经工作过。
她和留守儿童没区别。
而她宋晓珊,从小就在沪市娇生惯养地长大。
她混迹沪市滩,在金贵的酒店里吃几百元一餐的饭菜时,她程英子可能在刷马桶,倒痰盂。
程英子面对以前的她,给她提鞋都不配。
一切都是因为宋晓梅和宋晓臣,还有梁书韵,让她沦落到要和程英子为伍!
宋晓珊拍拍磨破的膝盖,冷笑一声,“是否有纵火,你心里清楚。”
这个程英子,估计留不长。
纵火,那是多大的罪,得进去蹲监狱。
既如此,那她为什么不把程英子的价值,利益最大化?
她冷幽幽地说:“英子,你知道的,我以前什么都和你说,我这人嘴不严。”
“你说,我如果把我知道的情况,告诉梁书韵,或告诉警察,他们会不会来找你?”
程英子气得发抖,手指着宋晓珊,“你不要脸!”
别忘了,她因为宋晓珊,才掺和这件事。
她宋晓珊竟然恩将仇报!
宋晓珊无所谓地耸肩膀,难为地摇头,“怎么是我不要脸?纵火行为很可怕,不仅把别人的钱财烧没,它能把人也烧没。”
“我帮助警察办案,才选择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