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你应该掌握了一部分的证据。”
毛利小五郎想要避免刺激蓝川冬矢的情绪,不曾回应他的母亲在他生日当天陪在他的身边却被迫顶罪苏芳红子驾车撞人逃逸之事,转移话题的补充道:
“苏芳红子和她的秘书侵吞善款的证据。”
“我当然有证据,可是不够、远远不够!”
蓝川冬矢的泪水戛然而止,正过脑袋,激动的看向了毛利小五郎。
小五郎始终抓着冬矢的双手腕,严谨的确认道:
“你是说现有的证据不足以定罪苏芳红子和她的秘书?”
“证据充分的不能再充分了!!”
蓝川冬矢愤恨的双手握拳,抬头看向右上方的天花板、那里对应着苏芳红子卧室的方位,怨念深重的执意道:
“可是就这样让苏芳那家伙和她的秘书坐牢又有什么用!?
我的母亲不会再回来了!!!
必须、必须血债血偿啊!!!!!”
话已至此,蓝川冬矢死死的捏着拳头,浑身上下散发着滔天的恨意。
毛利小五郎一言不语的禁锢冬矢的双手腕,在心里深感为难的思虑道:
“现代的和平社会,除了公众信念组成的法律能够审判犯人死刑,其余的杀戮均为法律所不允、必须遭受法律的审判。
无论如何,蓝川冬矢不能用杀人的方式报仇雪恨、否则注定坐牢乃至于直面死刑。
况且一切只是他的一面之词。
虽然他的表情不像说谎,但是我不能据此认定苏芳红子是驾车撞人逃逸以及威胁冬矢的母亲自杀的犯人。
就算冬矢拿出那封信给我看也没用,因为那封信不能证明苏芳真的犯下了罪行。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苏芳仅需当庭反驳那封信记载的内容是谎言即可脱罪。
换句话说,法律必须掌握例如道路监控拍到苏芳驾车撞人的实质证据才能审判她。
可是时隔20年的证据几乎不可能保存至今,而且20年前、驾车撞人逃逸在法律方面的追诉期不长、如今找到证据也不能审判苏芳。
至于苏芳胁迫冬矢的母亲自杀一事......
暂且不论真与假,我想这件事仅为口头胁迫、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综上所述。
我无法借助法律帮助冬矢报仇雪恨,甚至不能相信他所言非虚。”
毛利小五郎理智的看着英俊脸蛋写满憎恨的蓝川冬矢,在心里烦恼的思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