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大明的问题之后,朱祁钰就可以对症下药了。
但在这之前,还需要把地方的收支问题搞清楚。
万历时期,大明两京十三省财政收入占比:
北直隶6.40%,山西13.08%,山西9.34%,四川2.01%,云南0.46%,贵州0.09%,广西0.70%,广东2.01%,湖广4.75%,江西5.15%,福建1.76%,浙江7.09%,南直隶20.41%,河南9.21%,山东17.55%。
可以看出,税收的大头还是在南直隶和山东及山西三省达到51.04%,超过了一半。
然后是陕西、河南、浙江和北直隶,四省加起来32.04%,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
以上七省的财政收入达到了83.08%,占据了绝大部分。
剩下的云南、四川、贵州、广西、广东、湖广、江西和福建八省加起来只有16.92%,还没有山东一个省的多。
由此可见,明朝的经济发展很不均衡。
另外就是山河五省的负担太重了,特别是陕西和山西。
明朝的山河五省,也就是山西、山东、河南、北直隶和陕西,税收的重担几乎压垮了那里的百姓。
明朝的税制,本来就对农民极不公平,往往是富不出力,贫多担税。
北方的土地本就不如南方肥沃,军队种田的效率自然不高,时间一长,原本可以种植的土地也因为过度耕作而变得贫瘠。
严重的是,由于北方地区与蒙古和后金接壤,这里的军队数量特别多,屯田的面积也就大得惊人。
明朝初年,屯田面积曾达到了近9000万亩,但百年后的实际耕种面积却减少了四分之三。
这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这些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成为了防御外敌的前线,军事开支自然高于其他地区。
由于长期的战争和过度的屯田,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严重受限,百姓们的生活水平远不如江南等地区。
但即便如此,当朝廷需要征税时,这些地区的百姓仍旧是首当其冲的对象。
明朝的百姓生活在何种压力之下。
他们既要忍受外敌的侵扰,又要应对内部的榨取,真可谓是外有强敌,内有贪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