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有点复杂。”
沈薇在脑子里捋了捋杂乱无章的线索。
简单介绍:
“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是火水不容,陈长安就是丁永春的眼中钉肉中刺。”
“后来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俩人好像都往后退了一步。一直保持着表面上的和气,谁也不越雷池半步。”
“至于杨敬林跳楼那件事,真怪不到陈长安头上。”
“当时是我跟刘处长负责审陈长安,陈长安宁愿每天来纪委软禁12个小时都不谈杨敬林的事,就是想给杨敬林留点退路。”
“是杨敬林自己高估自己,给他台阶他也不下,如果把自己弄成了悲剧。”
听沈薇说到这里,彭胜武心底的顾虑也少了许多。
彭胜武从中总结出了两个关键点:
一、陈长安并没有站队丁永春;二、杨敬林并非是被陈长安活活逼死,这里面也有杨敬林自身的原因。
这两个关键点都很重要。
如果陈长安站队丁永春,那便不可用。
如果是陈长安把杨敬林活活逼死,那陈长安这个人更不可重用,做事赶尽杀绝不留余地的人,尊的不是法纪,而是私心。
彭胜武对沈薇说:“你请陈长安协助,我没什么意见。但你刚才说要把王勇从监狱里提出来,这个事不好办,我只能申请把王勇转移到异地监狱服刑。只要脱离丁永春的管辖范围,一样可以保证王勇的人身安全。”
“转移到异地也行。”
无论如何,关键人物的人身安全必须得到保障。
如果王勇也像许霏林一样,饮弹而亡,那不是王勇一个人的不幸,而是整个吕州的不幸。
就像诸葛亮骂王朗那样:“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辈,滚滚当道!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只要丁永春坐在那庙堂之上,簇拥在他周围的便必然是狼心狗行之辈,奴颜婢膝之徒。
这就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