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订婚强奸案

饭后,席某某和被害人一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14层的房内。

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结婚后再说。

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

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

其间,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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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

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

最关键的是被告人席某承认了自己是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一鸣,那照这样说的话,我与一个女的发生了关系。”

“事后如果她撤回了自愿的想法,来告我强奸罪,那我不是惨了。”

想到这里,袁杜诗想想都害怕,毕竟按这样说,他是非常危险的。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如果一个女的想设局整你,估计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你今天遇到的是最低端的仙人跳,你都无法应付。”

“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女性是弱势群体,你最好悠着点。”

“最好的办法就是好好找个女朋友,结婚。”

童一鸣倒不是劝老袁,而是他的行为风险真的挺大的。

今晚要不是自己在,估计那5万块钱就真的打水漂了。

“你也知道我老袁受过女人的伤,很难真心再爱一个人了。”

“随缘吧。”

“只是我很不理解一些人的思维逻辑。”

“一个女人长期的接受你昂贵的礼物,难道不等于默认可以和你发生一点关系?”

袁杜诗从来都是这样的想法,直到最近沸沸扬扬的案件给他上了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