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干就干,时间可不等人,若是明早再出发,这场大风雪说不得就会将所有痕迹,掩盖得一干二净,那还当个屁的陨石猎人,黄花菜都凉了。
这厮立马钻进雪屋穿起皮袍子,往脑袋上扣个帽子就要出发,转身就看到正盯着他的二蛋,心下却泛起了难,带着它?还是扔下它独自出发?
天寒地冻的,这货扛得住不?要不明儿再回来找它吧,相处了十几日,还是处出了点感情的,这是一匹听话的好马,死在半道上就太可惜了。
他也不会马语这种小众外语,牛大春拍了拍它粗壮的脖子,干脆鸡同鸭讲,叮嘱道:
“二蛋啊,你且在此处不要走动,洒家明日便回。”
说罢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抬步就往外走,刚走两步就被二蛋咬住了袍子后摆,见他疑惑回头,二蛋扭头看了看角落里堆放的行李,再转头睁着俩大眼看着他,其意思不言而喻。
这鬼东西是成精了吧?
牛大春心中卧槽,虽相处了十来天,但粗线条的他,一路都沉浸在自身武学世界中,也只拿这家伙当移动的行李架用,哪儿会关注其它?
虽也听陆百川说起过,万里挑一的良驹,会与朝夕相处的主人心意相通,乘骑作战更是战力倍增。
但洒家随便敲诈来的一匹驮马,竟还是匹灵性过人的千里驹?除了长得漂亮、听话外,哪里像了?
不过,这很主角!
“想跟着?那就一起去吧!”
“咴咴……”
牛大春哈哈大笑,开心地揉着它的大脑袋,旋即将地上那张巨大的羊皮垫子裹在二蛋身上,权当御寒了,至于这寒冷天会不会起作用?他也不懂,聊胜于无吧。
再将行李打包收拾好,在它背上绑结实,确保不会被颠簸掉,牛大春满意地拍拍手,拔起插在边上的陌刀,出门便没入了漫天风雪中。
二蛋也不需要他拉着缰绳,就这么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头也不回地将温暖的庇护所甩在身后。
在没个手电筒的年代,像这种天气,若要举个火把赶路,根本不现实,要么燃料很快燃尽,要么直接就被风雪刮灭。
好在马属于夜行生物,其眼睛的聚焦和感光能力是人的6倍,借着白雪反射的微光,摸黑赶路,对二蛋来说,没有一点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