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凤捏起一粒瓜子儿,用玉齿嗑好了,抵在舌尖儿上,往于天任的嘴里送。
于天任受宠若惊,痴愣片刻,果断选择用自己的舌头将那粒瓜子仁儿“接”了过来。
四凤接着又嗑,磕好了接着又送。
于天任来者不拒,有一粒算一粒,全都“笑纳”。
很快,一碟瓜子儿全都成了这场游戏的牺牲品,一粒不剩,全死在了于天任的肚子里面。
于天任全身的骨头酥酥得连身子都快瘫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生平头一回玩如此使人身心愉悦的游戏。
好玩,实在好玩。他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事实上,于天任过去在二狠子的嘴里,听说过班子里面的姑娘们侍奉客爷的时候,常用这种小把戏逗乐子。
他听了后,嘿嘿傻笑,以狐狸吃不到葡萄,却诬赖葡萄酸的心态自恃清高的说:“吃别人的口水,多脏呀。要是哪天有人这么喂我,打死我也不吃,我嫌恶心。”
可是,今天他这只蠢狐狸终于尝到了葡萄的甜头,不但没有丝毫的恶心,反倒滋生无限的欢心。甭打死他,光是乐,就足以活活乐死他。
四凤轻启朱唇,抿了一小口酒,并不咽进喉咙,而是含在嘴里。嘴对嘴儿,喂给于天任喝。
于天任此时已然什么都不在乎了,他如同得了失心疯,此时此刻他只想享受与四凤之间的极乐之乐,而丝毫不记得世上还有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活畜生,那人名叫芶雄,其身份是四凤的丈夫。
将四凤含在嘴里的美酒吸入自己的嘴里,方知美酒拌香唾,口感更为浓郁。
如此几个回合,于天任已经彻底酩酊大醉。他醉得不是人,而是心。人醉了,会撒酒疯。心醉了,同样会撒酒疯。
这个醉汉越发的放肆了,他的手变得不安分。过去只敢臆想,而不敢做的事情,他正在做。
那两只在沸油中浸泡过的,拿捏过无数只炸糕的手,开始在四凤的周身上下拿捏起来。
津门有接骨名医,唤作苏老义。凭着一双神手,可将断骨重合,即使骨头粉碎,照样能隔着皮肉将碎骨正位。
于天任的一双手,这当儿丝毫不次于苏老义的一双神手。尽管无法做到将碎骨正位,却也可以使人骨酥肉麻。
四凤明明酒喝得不多,却面红耳赤,形同酒醉。
星眸半张,口吐芬芳。声声娇喘,直入心房。
小主,
于天任越发的肆无忌惮了……
他不是醉了,而是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