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血之哀歌(10)

“而且你要小心,你背弃这个选择,可能引起的我的怒火。”莉雅丝又在选择的天平方面加上小小的筹码。

“你会怎么选择呢?孤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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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人类的悲欢是不相同的。

杰斐逊降生到这个世界之上。

看着这个世界,本能地觉得这个世界非常奇怪。

人们到底在思考什么,人们到底在追逐什么。

他见到流浪汉在营地里面煮采集过来的野菜。

那是为了生存。

不吃野菜,他迟早因为没有摄入食物,摄入葡萄糖而饿死,而野菜的维生素也很好的保护他身体的健康。

他见过富翁吃着昂贵堪比黄金,用克来计算价值的鱼子酱。

那些东西,除了昂贵之外,他本能地觉得没有什么好的地方。

那些口感,珠子在嘴巴里面爆浆的感觉,略带海的味道。

这个味道不是很平常的吗?

和酸甜苦辣咸,完全是一个概念的东西。

不过是味道不一样而已。

任何东西,都能从酸甜苦辣咸中找出定义,一切都脱离不了酸甜苦辣咸。

但是他始终无法明白,为什么他们那么幸福。

他想要明白幸福的味道。

杰斐逊烧豌豆汤,实际上,他加入的盐巴从来都是最多的,不顾及咸味式的加入,所以本杰明吃到那个蒜泥青豆的时候,才会一脸夸张地说什么那种欲罢不能的咸味。

没有错,几乎所有人,除了杰斐逊自己。

他们都不喜欢喝杰斐逊的汤。

要知道华盛顿这个家伙虽然不靠谱,表现可能比较浮夸(指喜欢挑逗凯瑞尔的神经,叫凯瑞尔老女人和阿姨),也就是说,只要煮的汤在基准线上,他一般都会称赞,结果现在,他认为不咸的豌豆汤不是杰斐逊的豌豆汤。

他不明白幸福、快乐的味道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存在,这个大概就是所谓的杰斐逊。

他能理解很多东西。

比如鸟儿不吃虫子就会饿死。

鱼在水里拥有,依靠特殊的动力学原理。

太阳的光在棱镜下回分成7种被看见的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

那些实在是太过容易理解了。

所以他把目光转向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就是幸福,确切地说是人类的快乐。

他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会让他们露出开心的笑容。

明明就是一件非常容易理解的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子呢?

这就是杰斐逊的孤独。

因为容易理解,所以才不明白快乐在何方。

-孤独-

人降生到这个世界之上是为了什么呢?

血族的第三真祖莉雅丝看着自己不能理解的轻易能得到的东西。

父亲在血族中也是极为强大的存在。

拥有血族神器死河的家伙从来不是简单的家伙。

生命、灵魂、信念,这就是所谓血族真祖所掌握的东西。

该隐掌握灵魂,犹大掌握生命。

而死河恰恰是生命的巅峰之作。

而莉雅丝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被她的父亲丢到死河中。

在死河中,她能得到她想要得到的一切。

所以莉雅丝在出生的那一刻,就什么都不会缺乏。

上到高洁的教皇,下到流浪汉。

她总能找到她想要的东西。

但是莉雅丝并不想要父亲给予她的东西,所以她选择幻术系的能力。

小主,

幻术系的能力能让她轻易感知到很多东西。

东方有一种奇怪的修行方式,梦中证道。

梦也是幻术的一种。

有句话说的非常对,梦里什么都有的。

所以莉雅丝可以轻易地操纵梦境。

她同样也不明白所谓的快乐到底是什么。

用幻术能轻易产生毒品能产生几倍,数十倍的多巴胺。

在科学中,多巴胺和快乐是一对具有紧密联系的词汇。

但是她依然不明白,那么多多巴胺都不能让她感受到所谓的快乐。

所以她选择体验自己没有体验过的事物,晒太阳。

差点去了,父亲为了救她,把自己投入死河,让她继承死河。

最终,也是这个故事的结局,她成为血族的第三真祖。

血族这个种族也是如此的悲哀。

他们追求永久的生命。

追求永久的生命,度过常人几倍以上的人生后,反倒显得迷茫,在棺材里睡觉的时间越来越多。

因为得到过,反倒显得迷茫。

或许这就是得到的人的悲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