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会先播放相应的‘影视剧’片段,然后进行提问。”
“金律师.....准备好了吗?”
金胜都没有回答,直接抬手示意了一下。
影视剧中,那涉及的法律问题可太多了。
差不多平均每5分钟,就会有一次违法、或者犯罪行为。
如果换成短剧......几乎每一集都能形成一篇法律报告。
现在很多法学生、实习律师、刚执业的年轻律师,都喜欢看短剧来锻炼自己的反应速度,思维能力,专业基础。
就连金胜也不例外。
顾莎莎将一块平板放到面前,点击播放。
“上一世,室友的手机碰到了我的黑卡,一瞬间就刷走了1000万。”
“这个金额,和他请同学们在奢侈品店消费的数额一样。”
“当我去找他理论时,却被他拍下视频放到了网上,热度瞬间燃爆。”
“就在我准备让家族出手的时候,喝的水里被掺了毒药,当场暴毙。”
“再次睁眼,我又回到了开学第一天。”
“这一次,我把黑卡锁进了军用级别的保险箱,手机也换成了老年机。”
“.........”
从第一句台词出来,金胜便立即露出了一副牙疼的表情。
这特么什么脑回路。
看热闹的几个小伙伴都快笑喷了。
只是金胜不知道,从一进门开始,拿着手机拍摄的同事....其实一直都在直播。
本来只有200多人观看的直播间,早已飙升到了3000多人,足足增长了十几倍。
顾莎莎在旁边瞄了瞄右上角的人数,以及公屏上那飞快刷屏的留言,嘴角都快成翘嘴了。
她哪里打过如此‘辉煌’的仗。
果然,金胜这张脸.....就是流量的保证。
很快,内容播放完毕。
“好,下面开始提问。”
“请问.....内容中涉及了多少项违法犯罪行为。”
金胜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
“随便用手机跟实体银行卡碰一下,就能瞬间盗取卡片信息,还能用于大额消费,显然是不可能的。”
“技术上面先不说,请问如何绕开银行防御系统,破解个人银行卡密码。”
“当然,咱们这次说的是法律问题,那就暂时先忽略掉这些‘硬伤’。”
金胜抬手一根手指道:“第一项,盗窃罪。”
“其核心特征为....采用隐秘手段转移他人财产。”
“即:明知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仍主动实施窃取行为,并希望结果发生。”
“1000万金额,起步在10年以上。”
“第二项,未经同意,拍摄争执过程放上网,并引起大量热度。”
“这属于侵犯了《民法典》规定中的?肖像权?与?隐私权?。”
“另外,若视频被剪辑、配文引导网暴,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46条之规定的?侮辱罪?。”
“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三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使用、消费?的,构成该项罪名。”
“尤其是购买?高价值、易变现、不记名?的商品。”
“第四项,故意杀人罪?。”
“目标明确指向个人的,构成《刑法》第232条的?故意杀人罪?。”
“依法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投毒行为‘同时’危及他人,则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旦致人死亡,最高同样可判死刑。”
顾莎莎面带微笑的接话道:“好,感谢金律师的专业讲解。”
“那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段VCR。”
话音一落,再次点击播放。
这是一段典型的‘打脸’场景。
女主独自一人去别人公司谈业务,遇到富二代前男友和绿茶同父异母的妹妹........
然后妹妹开始‘嘲讽’,引来众人围观。
女主反驳两句后,对方说不过,便开始编造各种莫须有的事情。
什么‘虚荣、出轨、不要脸’.....等等!
吃瓜群众闻言,纷纷开口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