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整理资料

戏凡之间 平凡懒人 1870 字 3天前

病历上详细记载着,李刚在车祸发生时,由于车辆的剧烈撞击,导致他的大腿内侧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损伤。在撞击的瞬间,大腿内侧的肌肉组织受到了强烈的挤压和撕扯,使得局部的血管破裂,从而出现了出血的情况。医生在对他进行初步检查时,发现他的大腿内侧有明显的肿胀和瘀伤,出血量虽然不算特别大,但也足以引起重视。

进一步的检查显示,李刚大腿内侧的损伤主要集中在股内侧肌和内收肌群附近。这些肌肉对于腿部的正常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受到损伤,将会影响到腿部的屈伸、内收和外展等功能。而且,由于血管破裂导致的出血,如果不及时处理,有可能会引发感染等一系列更为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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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李刚的病情,医院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疗方案。首先,医生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对他进行了伤口的紧急处理,对出血点进行了压迫止血,并对受伤部位进行了简单的清创,以防止伤口感染。

随后,李刚被安排住进了医院的外科病房,接受进一步的观察和治疗。在住院期间,医生给他开了一些消炎止痛的药物,以缓解他腿部的疼痛和炎症反应。同时,为了促进受伤肌肉组织的恢复,医生还为他安排了物理治疗,包括热敷、按摩和电刺激等项目。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李刚的病情逐渐得到了好转。大腿内侧的肿胀和瘀伤开始慢慢消退,出血也已经止住,腿部的功能也在逐渐恢复。不过,医生也提醒他,虽然目前病情有所好转,但仍需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活动,以免造成二次损伤。

在完成了对交警部门资料的收集以及对李刚病历的查看之后,登汉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仔细地整理着手中的每一份资料。他深知,这些看似零散的信息,实际上都是决定这起案子理赔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从交警部门提供的资料来看,李刚在事故发生后确实存在肇事逃逸的行为。按照常理,肇事逃逸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在理赔评估中往往会对被保险人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然而,李刚的情况却又有所不同。他在逃逸之后,能够及时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向交警部门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这种主动自首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的悔悟之心和勇于承担责任的态度。虽然肇事逃逸的事实不可否认,但他的自首行为也应该在理赔评估中作为一个重要的特殊因素来加以考虑。毕竟,一个能够在事后主动承担责任的被保险人,与那些一味逃避责任的人相比,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特殊因素就是李刚当时送妻子去医院的紧急情况。从交警部门的记录以及李刚本人的陈述中可以得知,李刚的妻子在事故发生前身体就已经不太好,他之所以会在交通信号灯变黄时选择加速通过路口,就是因为担心妻子的病情会因为耽搁时间而变得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