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得那同行的伙计活着回去才行。
富贵险中求,跟着四爷有肉吃,但是说不好什么时候就死在哪个墓中了,只要一有危险四爷必定第一个先跑,他就跟那能预测地震的地震仪一样。
你要是能跟上就能捡回一条命,你要是跟不上,他也不会救你,只能是你自己倒霉。
所以只要是跟着四爷一两年的人,都知道他这毛病,别管原因是什么,只要看见他跑,你就得立马跟上,到手的东西丢了都成,一定不能被四爷落下了。
虽然都是亡命之徒,过得也是刀口舔血的日子,但是这能活着谁都不想死。
钱没了能再找,命没了可就真的没了。
扯远了,就说二胡子脑子没反应过来,脚已经自动跟着陈皮左拐右拐跑出二里地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陈皮手上拿着一个罗盘,边跑边找位置。
突然陈皮停了下来,皱着眉头看向前方。
正巧二胡子也跟了上来,“四……四爷…爷,怎么不走了。”
陈皮白了他一眼,二胡子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只见前方他们即将要过去的地方,有一具穿着苗族服饰的人躺在那里。
嘿,这不就是半道上出现一个程咬金了。
“四爷怎么搞?”二胡子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这会儿他只以为是之前和他们一起下来的苗人,晕倒在那里了。
陈皮也没明说,只是点了一下头,让他自己去看看,这他娘都下了多少墓了,死的活得都分不清,是该给这憨包一点教训了。
二胡子得了首肯,小心翼翼的向着那拦路的苗人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