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战场上堆满了蝗虫尸体,这一场大战打了一整天。
此时,流民正在用扫帚扫起虫尸,其中混合着一些体型比较大的变异蝗虫,要单独挑出来。
经过这些天的经验,大家都知道,变异蝗虫的尸体价值极高,除了味道更好之外,还能强身健体,增长气力。
灭蝗队这次收获的变异蝗虫至少有一百多只。
这一战过后,大青乡的蝗虫灾害已经被全部消灭。
收获巨大的同时,灭蝗队也死了一百多人,逃了三百多人,现在仅剩七百余人,还人人带伤。
手下三个武秀才,死了一个,另两个也受了不轻不重的伤,身上被划出了很多道口子,血肉外翻。
此刻,二狗子手里拿着那只大蝗虫王的尸体。
两只大鹅脑袋挨在他身边,看着他手里的虫王尸体垂涎欲滴。
但做为大鹅,自有他们的骄傲,绝不能向二狗子献媚乞讨,更不可能像狗一样摇尾巴,他们就这样眼巴巴地干看着。
这只虫王体长一尺多,一对后足如同锯齿,锋利狰狞,应该就是这玩意撞断了他的百斤重剑。
他的剑以百炼.铜精为主材料,品质远远胜过普通刀剑,被蝗虫王一击就断了。
蝗虫王被剖开的肚子里全都是金黄色的卵,看这样子就很好吃。
二狗子的神识从其体内感应到一股强大能量,应该已经化为传说中的蝗妖。
“你们想吃?”
两只鹅听到主人询问,连忙昂起高贵的头颅点了一下。
“过几天再给你们吃吧,我是为了你们好。”
二狗子说着,就已经把蝗虫尸体收起。
两只鹅这段时间跟着他立下大功,今天一战更是搞得伤痕累累,身上毛都秃了。
给他们吃自然没问题,不过这么好的东西,起码要收进葫芦里,使其品质再提升一些再吃。
两只鹅没明白主人的意思,昂头挺胸,把头扭到一边,那意思是,我们根就不稀罕吃。
“张队长,这次一共收获了156只变异蝗虫,应该怎么分?”
赵秀才看着那一大堆蝗虫尸体,向二狗子问道。
他们几个早就尝出味来了,这种蝗虫除了美味,还蕴含一些特殊能量,能增长气力,壮大体内真气,对武者有大帮助。
“还是按照老样子,变异大蝗虫平均分成七份,每人一份,剩下的给灭蝗队当口粮。”
以前每次战斗,二狗子都把大蝗虫分成七份,他们五个人,还有两只鹅各占一份。
至于鹅为什么也能分走两份,他们几个倒是没有任何怨言。
因为大家都看在眼里,两只鹅出的力,比任何人都要多。
“孙秀才已经死了,他还要分吗?”
“当然要分,任何人战死,都不应该克扣他的东西。”
二狗子理所应当地说道。
他从小只会砍柴喂猪,在遇到李半仙之前,从来没人教过他为人处事方面的知识。
自从进入正武堂藏书室,他就像发现一片新天地,能从书上学到很多以前从来没人教过他的东西。
他这些时间读了很多兵书,书上说带兵打仗,最重要的是赏与罚。
有功者,哪怕是最卑微的人,也要赏。
有过者,哪怕是位高权重者,也必须罚。
这样做才能维护威信,令行禁止。
他以前什么都不懂,也从来没有带领大部队战斗的经验,自然只能老老实实照搬书上的内容来执行。
几天下来,感觉书上说的没错,至少没出什么大乱子。
赵秀才,钱秀才以及捕快虽然贪图孙秀才的那一份,但二狗子这么分,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样做虽然占不到额外的便宜,但至少能保证自己不会吃亏。
当夜,灭蝗队原地庆功,所有人饱餐一顿。
此战过后,他们这一支灭蝗队的任务就已经完成了。
这些流民跟着二狗子战斗了几天,从饿得东倒西歪,到现在每顿都能吃饱,都尝到了甜头。
大家还是很期待,能跟着队伍继续灭蝗。
二狗子留下口粮,让灭蝗队留在大青乡等待命令,他们几个人则要回县衙复命。
何去何从,自有县太爷决断。
回去的路上,途经其他乡村,发现蝗虫群依然很多,并没有得到抑制。
那些流浪的村民。被官兵遣返回来之后,待在家里也不再外出种地了。
现在种地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年初拼命挑水浇地,勉强种活的那些庄稼,都已经被蝗虫吃光了。
挖点树皮草根,抓几只落单的蝗虫,每天有荤有素,生活倒也能过得下去。
当他们途经一个叫做兴旺乡的地方时,正好遇见一支灭蝗队在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