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初礼走后,洛谙便很少去闲苑小别墅了。毕竟,潜意识里,那边还是时初礼的屋子。而且她的东西也都不在那边,住着怪不方便的。
周日,洛谙窝在闲庭大平层里看小说——结婚那天从时初礼书房里拿的,等翻到最后一页,洛谙意犹未尽地咂咂嘴。
这本小说,并不是从那边花花绿绿的霸道总裁文里选的。
当时时初礼在,问她要不要选一本书看,便也不好意思选一本言情小说,便想着让时初礼给她推荐一本《名着》,提高一下自己的B格。
没想到的是,时初礼这人,还真的蛮会推荐书的。
时初礼走后,她每天下班洗漱完的第一件事,就是捧着书看,所以厚厚的一本书,不到一周便看完了。
一个弹射起身,洛谙捋了捋身后的长发,扎成一个低马尾,小说塞进托特包,出门打算再去时初礼的书房淘一本书,显然一副把书房当成了书城的样子。
看书,还真是会上瘾。
往常周末的时候,她大概率在捏小泥人,或者是去兼职,这还是第一次完全用读书充实自己的生活。
再一次踏进这间书房,洛谙还是感叹于这里的藏书量,这真的比一般小书店的书,还要多吧。
从包里掏出书,回忆着它原来摆放的位置,准备给它放回原处,就像从图书馆借完书以后,再还回去一样。
突然,她想起时初礼说的,让她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