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调查开始

逆焱 钟浩言 1333 字 12天前

“谢谢杜琳同志,”钟浩岩躬身笑对,“同志们,都向我这里看齐。”他敲了一下写字板。“下面,我主要叙述一下案情要点。”

“李爱娟,男,案发时年龄39周岁,汉族,住中江省青山市东湖区临红街金碧小区25号楼,3单元1103室。现保外就医。2007年,他因与青山市金土地种子培育基地、中江省金山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融资担保合同纠纷,嗣后转化为诈骗行为,后因合同诈骗罪,被青山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5万元。”

那么,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1.李爱娟本人所投资经营的种子育种项目从公安卷中可以查到,只有一个双方的项目意向书,并没有经过合同相对方青山市鱼柳镇的确认;

2.作为本案被害方的金土地种子与金山农业融资担保,在与李爱娟签订融资担保合同的时候,本应该做尽职调查,可是,无论公安卷还是检察卷都没有看到这份报告或者类似的文件资料;

3.李爱娟作为行为人,他在案发前的经济状况,不足以支持他筹备实施合同诈骗行为;

4.鱼柳镇在本案当中,它本身就具有缔约过失的责任,甚至同样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共犯,那么,为什么侦查机关没有对其做任何调查。”

所以,基于上述四点问题,:“我认为,我们下面的工作重点是,杜琳、明远你去调查本案的社会背景,主要是要查清李爱娟是通过谁或者是如何结识鱼柳镇的相关人,另外,省金山农业融资担保究竟是看中李爱娟的什么才出门担保的。”

“马平、许芳你们二位,对公安方面的陈诚、刘中侠、检察方面的马麟、贾诩,共四名办案人员进行全面调查。调查方向要和背景组相互协作。对他们身边的厉害关系人做详细甄别。看看谁有干预本案的能力或者利益关联。”

“林浩、武兵,你们组应该是能够最快,可以直接证明本案真伪的利器啊。先对所有卷宗里附卷的证据进行重新梳理。请专家鉴定笔迹、痕迹、纸张、签订日期等要素。一定要注意,专家鉴定,直接去高检院直属司法鉴定机构。其它任何机构的鉴定结论专案组不予认可。”

“现在看来,车辆不一定够,这样我贡献一辆,给外勤组。加油留票。”钟浩岩把钥匙扔给杜琳,“你们开我车。”

“各组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安全第一。另外,保密工作要做到时刻自查,不留只言片语在外。哪怕是在车里也不能留。不许喝酒。不喝陌生饮品。”咳咳,听着啊:“不要嫌我啰嗦,大家都是年轻干部,千万不要中了美人计。你们的一切言行都代表专案组,非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警械和武力。当然,必要的防卫没有问题。出事,我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