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从这里出去,除非是拥有地上的居住证或者可以通过贸易赚取了很多赎身的钱财。
一般情况下,这里的孤儿都只能干着下三滥的事情。
这里的教堂神父已经想办法让他们干合法的工作,但奈何这里的工作实在有限。
如果不能好好干活,那他们根本就不能生存下去。
里斯士兵长有着过人的天赋,他得到了很多同龄小孩的敬仰。
在地下城这里,他是出了名的混混,让很多地下商铺老板都十分忌惮。
“大概可以买到围城币了吧。”芬斯跟里斯士兵长说着。
在「航海日志」上记载,围城币的汇率跟美币相比,那就是1:6,也就是1200围城币,只能换到200美币。
要想从这里出去,每个人要赚到美币。
这对于普通的地下居民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天文数字。而且,他们还需要有正常的汇款单与工作证明。
里斯士兵长可不管这些,他就一心想着搞钱,哪里还管得了合法不合法。
由于他们三人是组织犯案,而且每次作案的金额都挺大。
很快,他们就被地上军团的人盯上了。
“嗙”的一声,一天,纳兰再次砸烂了一间地下金铺的门窗。
门店的老板被吓得不轻,他根本就不敢对这三个地痞流氓怎么样。
这里的治安一直都不好,地下的警察十分无能,而且他们本身的品行就不太端正。
“你们不要伤害我,这些金银首饰你们尽管拿去好了。”那个门店老板开始求饶着。
“哼。”里斯士兵长站在一旁冷哼着,他看着周围,十分谨慎地注意着地下城的警察。
这时候,地下城的警察全部都喝得酩酊大醉了,哪里还有功夫管得了这些人。
“动作快一点。”芬斯一边装着金银首饰,一边对纳兰催促着。
“知道了。”纳兰应允着,她很激动,因为只要干完这一笔,他们三人就已经筹到了美币,那就是可以换取一个人的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