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咏刑天》

儒道至圣 永恒之火 1642 字 20天前

三个什的府军开始出动,以刀盾防护,以长枪刺杀,以弓箭骚扰,以元气刺客偷袭,三个妖兵哪怕力大无穷也很快被杀死。

方运微微皱起眉头,他本以为十五个秀才杀三个妖兵会轻而易举,可没想到这么繁琐,纵然妖兵厉害,可若是在战场上这般杀法,秀才的作用非常有限。

杀光妖怪,府兵开始处理尸体,而十五个秀才在一起讨论战斗得失。

讨论来讨论去,得出两点,第一点是他们毕竟不是军人,杀敌效率太低;第二是秀才能用的战诗词太少,杀敌诗只有一首《荆轲刺秦歌》,而“强兵诗”更是一首都没有。

陆宇无奈地道:“要是举人出手,自己不用念杀敌诗词,诵一首《诵弓诗》就能让这十五个弓手的弓箭威力提升,一箭就能刺破妖兵的鱼鳞。可秀才能用的诗词太少了,来来去去就那么几首。在战场上,新兵秀才基本只是查缺补漏的,到举人才能展现读书人真正的威能。”

“不用急,随着十国开始重视战诗词,再过几十年,必然会涌现许多秀才可用的传世战诗词,我等来这里杀妖是其次,亲临战场磨砺文宫和心神才更重要。”

“唉,好不容易出了一个不下于衣知世且诗词极佳的天才,竟然甘愿去当贱种!”

“他的事就不要提了!”王先生不悦地道。

方运隐约猜到陆宇口中的贱种是谁,不过对那人的事迹不太了解。

趁着众人休息的时候,方运把陆宇拉到一边,问:“你说的那个贱种是风城绝吗?”

“除了他,谁还能比得上衣知世?谁还算贱种?好好的人不做,非要去当狗!”

“我以前听说过他,但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你说给我听听。”

“嗯,我就说一些我知道的。风城绝小时候挺可怜的,所在的村子遭狗蛮人袭击,被狗蛮人当奴隶。抓他的狗蛮人简直是畜生,把他当……当那个什么给……给那个,咳咳,我不多说了,你想想也能懂。后来那个狗蛮部落被攻破,他回到人族。”

“三年后,他展现出天才的一面,在同一年考上童生和秀才,第二年考上举人,第三年考上进士。最后成为翰林,成为四大才子之一。可惜他的童年太惨了,导致他的头脑出现问题,不知道为了什么投靠妖圣,成为逆种文人,而且在背叛前出卖了一位大儒,让那个大儒死于妖圣之手。”

“据说风城绝现在已经是大学士,统领三分之一的逆种文人,他经常请妖族强者改造他的身体,最喜欢吃人。”

方运惊讶地道:“还有这种人?”

“当然,他还公然宣称人族是低贱的种族,妖蛮才是至高无上的,最讨厌一切天才。对了,你可要小心,他曾多次派人刺杀衣知世,过不了多久应该会瞄上你,你可要小心。”

方运没想到那么出名的人竟然是个心理,道:“他和衣知世同为上一代四大才子,文位却低一层,应该在刻苦修炼,努力冲击大儒,不会注意我,我也不会惹到他,你多心了。”

“哼,那种疯子谁也说不好。”

休息一刻钟,众人再次启程,披星戴月寻妖。

本来一夜都很难找到一个妖怪,可在奴奴的指点下,他们在一夜之间竟然杀了三十头妖怪,比得上以前十天的努力。

方运甚至还用一杆投枪给予一头妖兵最后一击。

在回卢家镇的路上,众人一致认为方运和奴奴居首功,奴奴高兴的不得了,在方运怀里不停蹦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