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寿,下辖王幢军卫队两千,绝怒部部军两千,跪怒部部军两千。
还有,世子高俊三千世子率,驻守在公主府周围。
高大元安培好这一切,便于第三日返回王都城。
送亲和迎亲的联合大队,离开山路走上平原大道之后,速度就立马被提了起来。
温璇早就下了马,钻进了特制的婚车。
这种加装了弹簧和皮轮的马车,比过去的牛车舒服多了。
暖炉,厚羊毯,柔软的棉花褥子,清新的棉花被子……
甚至还有方便和洗漱的小地方。
那些个暗盒,藏着许多零食、糕饼、小玩意儿……
就像是开盲盒,温璇在探索的过程中,不断发现着神奇和惊喜。
温暖,舒适,惊喜,感动……这简直就是一个功能齐全的迷幻世界。
在前面牵引的,是四匹白色的契丹马。
矫健温顺,平稳迅捷,气派豪华。
高建武的闺女高珍,感受过神奇后,就赖着再也不下来了!
过了两日之后,温璇也渐渐从离开亲人和家乡的悲伤中,舒缓过来。
她和高珍、众姐妹们,开始叽叽咕咕地聊天。
姑娘们,时不时地拉开马车的窗帘,看着外面陌生的景致。
皑皑白雪,寂静的山林,凝固的河流,炊烟中的村庄,高大的石头城,各种各样奇怪的路人……
每当夜晚宿营的时候,这辆豪华的大马车,便属于温璇和阿布契郎。
他们,过着简单的二人世界。
旅途,虽然单调,但也挺好!
终于,队伍到达了粟末地和高句丽边界的地带。
这时,队伍的顺序,又调了过来。
又变成了迎亲的人在前领头,送亲的人在后跟随。
远远地边境线上,黑魆魆一线。
苏大嘴扩编的一万铁骑,锦旗招展,迎风而立。
冬日的阳光,照耀大地。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终于,车队与接应的苏大嘴部队会合。
刹那间,胡图鲁总算长出一口大气。
真是太难了!
一路危机,步步惊心,各种陷阱和刺杀,层出不穷。
至于死伤,自不必多说。
竟然还有几股马贼,想要偷袭,结果全做了粟末地矿洞里苦力的预备力量。
如果没有强大的王幢军一路保护,还真不知道要出多大的事情。
在距离边境界桩的三里之地,王幢军特遣一支立刻停下脚步。
他们,将驻扎在此。
一直候到高宾等人回归,然后再护送其回返王都城交差。
阿布让胡图鲁带着早就备好的酒肉、礼物,以及金银,前往王幢军的军营犒军。
这支王幢军的末若,正是小安子。
他是高宾的最可靠的心腹。
见到胡图鲁带人送谢礼,自然是欢喜收下,并送给胡图鲁一把高句丽的精美腰刀。
在不长的旅行交往中,他们已经结下了非常好的友谊。
胡图鲁,将自己的那把狗腿弯刀,送给了小安子。
“真羡慕你们,竟然还能和郡主驸马一起举办婚礼。”
“真是匪夷所思之事!”
“但说真的,你们这等豪迈之事,实在也只有驸马爷那样的人物想得出!”
“真是他娘的痛快!”
“好了,老兄,礼物和心意就收下了。”
“替我向郡主和驸马爷致谢。”
“另外,小弟我提前兄长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小安子真诚地说道。
“一定的,谢谢兄弟,这一路护卫辛苦了,过几天再见!”
两个人来了个男子汉式的熊抱,道别。
进入粟末地,最大的变化就是路。
这条主路,可比高句丽的开阔平坦了许多。
沿途,一群群全是向阿布契郎祝福的族民。
他们不仅撒着五谷,而且早早堆起巨大的篝火,载歌载舞。
温璇被这种友好、热烈的气氛所感染。
换上厚厚的红色皮袍,戴上狐皮兜帽,披上红盖头。
骑着白苍的温璇,宛如神秘的仙子,和阿布契郎一起,与族民致意。
粟末地,沉浸在持久的喜悦之中。
二月初七,傍晚。
红色的晚霞,将白雪的世界染得金黄一片。
杨柳湖,人山人海。
在老远的地方,族人们已经自发地站在村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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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男女老少,俱是穿着最体面的衣裳。
他们,或是跳着舞蹈、唱着歌;或是挑一长串的鞭炮,静等新人下马。
粟末地特有的青石大马路,被扫得干干净净。
村头不远处,放着一张巨大的长条桌。
红色的桌布上面,是一溜溜的玉白瓷酒碗。
下马酒,粟末烧。
盛装的大巫萨满吉,全身披挂,手持鼓铃,立于案前。
这几天的大礼仪,可全是他说了算。
这酒案后面的不远处,以大屋作和王蔻为首,粟末地的全部亲贵,盛装而迎。
先头到达的,是雁使高宾。
只见他手中正抱着那只大肥雁,喝了萨满吉递过来的烈酒。
然后走过去,迎上当面走过来的大屋作夫妇。
“亲家叔叔,一路辛苦,抬头见喜!”
大屋作夫妇笑容可掬地说着吉祥话,并将一个喜包递给高宾,那里面是六根金条。
“托二位的福,一路顺畅,喜上加喜!”
说完,高宾递上一个回礼,是放在一个荷包里金元宝,也是六个。
一番相互寒暄问候,再交换礼封。
之后,高宾才将绑着腿的大雁递给大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