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中国好声音

按照惯例,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每年续约一次,2013年,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TALPA公司突然表示,国内有其它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一亿元采购《The Voice Of…》节目模式,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一举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

这一标价已经严重违背模式费占节目制作总成本约5%的国际惯例,比一年前的原价翻了几十倍。

经过艰苦的谈判,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

2014年及2015年,TALPA公司继续聘请专人在中国市场活动,试图鼓动其它制作单位抢购《The Voice Of…》节目模式,但未获得成功,该模式费也因此两年没有变化,灿星制作由此获得2018年之前《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

然而到了2016年初,TALPA公司又一次成功挑动了一家在A股上市的中国制作公司——唐德影视,来参与《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竞价,这一次TALPA公司采取了更为激烈的方式,不顾灿星制作拥有独家续约权,单方面拒绝与灿星制作进行续约谈判,迅速与唐德影视签订了所谓的意向书。

灿星制作最终得到的信息是:如果要拿回本来就属于灿星制作的独家续约权,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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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唐德公司则迅速发布公告,宣布即将获得“好声音”节目的版权,这一公告措辞明显侵犯了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有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品牌,并借助这一灿星与浙江卫视共有品牌的影响力,达到了影响资本市场、炒作唐德公司股价的目的。

从2012年的200多万元人民币,到2016年的数亿元人民币,借助中国制作公司的“自相残杀”,荷兰TALPA公司四年内将节目模式费涨了上百倍。

模式费几乎是节目总制作成本的几倍,这是全世界范围内从未出现过的“奇观”。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奇观”,是因为《中国好声音》实在太火爆了,制作方和电视台赚的盆满钵满,这让荷兰的版权方眼红。

……

夏风知道荷兰TALPA公司的尿性,为了避免对方毁约,特意花高价钱找最好的专业律师,拟定完善的合同,确保签订协议后,对方不可以违约。

……

拿下版权后,夏风开始组建团队制作《中国好声音》,他有自知之明,虽然自己是重生人士,但让他操刀,未必能够制作好《中国好声音》。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去做,夏风通过猎头公司,高薪从制作《中国达人秀》的灿星制作公司挖了一批人手。

夏风是重生人士,他清楚觉得2012年的《中国好声音》是当年内地最火的综艺节目。

既然知道《中国好声音》肯定会火,在制作方面,夏风舍得投入,足足拿出了1亿元的制作费制作第一期《中国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