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伦敦

繁华!

这个戈登踏上这一片土地最直观的感受。

船只停留在伦敦港这一片区域,沿着漫长的海岸线有着数量众多的停泊口,而里面也停泊了众多的船只,看着远方那个皇家海军的专用停泊区中,高大的军舰如同海上的堡垒。

码头巡逻的士兵穿着红色整洁的服装,每一名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们扛着枪成队走过。

高大的房屋遮蔽了其他街区的视线,戈登只能看见远处那座他不知道的大桥上,有着来来回回的马车,行人。

这一切都让他有些无所适从,仿佛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看着那些圆顶的宫殿,街道两边至少有二十米高的大楼,还有远方最大的一座哥特式建筑的大教堂。

他已经习惯作为一名水手了,习惯了在破败的港口中走下木板就能看见那个小酒馆,习惯了踩着泥泞的道路,喝着朗姆酒,衣衫不整,哈哈大笑。

但是在这里,戈登感觉到了拘束。

每一个地方都有着属于那个地方特殊的“味道”,这是由那里的气味,环境,人群等各种因素决定的,这么一瞬间,戈登仿佛觉得自己是一个从乡下来的乡巴佬。

好吧,或许有人觉得来自于二十一世纪就能够面对一切都觉得不过如此,但是戈登却觉得无比震撼,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特色,这些东西确实是一种美的享受。

船上的水手们都开始有些拘束了,一些年轻的小伙子开始拿出了自己保存了很久的干净衣物,换掉自己因为海上航行接近四十天而沾染上可怕味道的水手服。

虽然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但确实让他们都看起来精神了不少。

“哈哈,欢迎来到伦敦,戈登。”

经历了一段惊心动魄的航行后,库里奇回到这片土地感觉到了无比的祥和,自由。

“跟我来。”

戈登穿上了自己认为最得体的一套衣服,灰色带着夹杂着红色,看起来无比干练的服装,将他的袖剑隐藏在其中,在经历了很多事之后,他也开始养成了随身带着武器的习惯。

这件灰色的长袍可是号称流行伦敦的衣服,当时在拉瓜伊拉花了五个银币所购买的,然后穿了一双皮质的长靴,稍长的头发束在后面,无论怎么看也是一个有气质,有能力的年轻人。

戈登带着水手们,跟随着库里奇踏上了码头。

抚摸着码头街道上的石制扶手,上面不仅雕刻着精美的花纹,还打磨地十分光滑,之间有着锁链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