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所以没什么可值得同情的。
林一凡当宋宝石是个发泄的沙包,不断猛刺,直到气消为止。
当然,虽然他很愤怒,但是也是理性下手,并没有刺中宋宝石的要害。宋宝石身上的血窟窿全是手脚,肩膀,右胸等等没有器官的地方。
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他身边没有大人物保护;即使光明真人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但是远水始终救不了近火;如果他把宋宝石当众杀了,势必会引起宋家的愤怒;到时候宋家的高手,或者宋宝石的父亲不顾一切杀他,那他可就真的要死了。
所以万事都要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做得太绝。
宋宝石嚎叫连连,也幸好他是一名修真者,而且境界不低,不然早就忍受不住这种疼痛而晕过去了。
气消过后,林一凡拿着滴血的剪刀,在宋宝石面前比划,询问道:“想不想死?想死的话,我就送你一程。”
虽然话听起来很无害,但是宋宝石不敢质疑它的真实性;如果刚才要是换做是他,他可能把那个偷袭自己的人杀了;所以千万不要在敌人怒火冲天的时候,质疑他的手段;除非你真的想死。
于是,宋宝石回答:“不想死。爷!再给一次机会,我发誓再也不敢偷袭你了。”
“好!既然这样,我就给你一次机会。”林一凡说:“你刚才偷袭我,害得我差点命丧黄泉,直接造成我精神损失四十亿,所以你要再赔偿我四十亿!”
“踏马的,精神损失还可以用金钱来衡量,谁踏马教你的?”宋宝石心中一万个气愤,觉得林一凡这是坐地起价,尽情敲诈。
可是不忿又如何?现在他小命在人家手上,如果他不答应,他将丢掉性命,离开人世。
但是,五十亿零一百万真的太多了,他全副身家也才刚刚够给,实在是不愿支付这笔冤枉钱。
现在回想起来,他真的很后悔刚才所做的愚蠢行为;要是他早早答应赔十亿零一百万,那不就完事了吗?也不至于搞成现在这样狼狈不堪的样子。
不过,当时那种情况,他又怎么会知道林一凡能感应到他出手呢;他也是想搏一搏,单车变摩托。而且当时他认为成功几率很大,几乎百分之一百,所以才不假思索那样做的。
人总是要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代价,所以沉思良久,宋宝石最终答应了林一凡提出的这个赔款。
“好!我答应赔钱,只要你肯放我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