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庄的距离的确有些远,雷磊赶忙叫了一辆车,一辆人力车。
拉车的人,是一个浑身腱子肉的壮汉,那肌肉线条清晰可见,充满了力量感。
“老板,请问去什么地方?”壮汉恭敬地问道。
“去临晴山庄!”雷磊大声回道。
听到临晴山庄的时候,壮汉的眼神亮了一下,随后说道:“半个晶核,老板你看可以吗?”
“我说你这个车夫,你这不是坑人吗?去临晴山庄平常只要一毛钱,你竟然敢收 5毛钱。”雷磊瞬间怒不可遏。
壮汉尴尬地解释:“你们是两个人坐,自然是要贵一点的。”
“行了,快点送我们过去,如果你能十分钟内跑到,我给你一个晶核。”陆昂打断他们的争论。
听到一个晶核,壮汉顿时喜笑颜开,连忙说道:“老板您放心,我一定拼命跑!”
说完,刘易司就开始跑起来,他的速度很快,那矫健的身姿看起来像是个专业运动员。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陆昂好奇地问道。
“我原来是体校的老师。”刘易司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回答。
“你这身体,外出的话,打丧尸应该很容易的,为什么要在城里拉车呢?”陆昂继续追问。
“先生您说笑了,没有热武器的话,打丧尸很危险的。可是用热武器打丧尸,又没有收益,还不如在城里拉车,虽然辛苦一点,但是安全。”刘易司努力调整着呼吸。
“我跟你打听个人。”陆昂说道。
“先生您随便问,这临安城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情。”刘易司自信满满。
“你知道这里有没有一个叫红舞鞋的组织。”
刘易司忽然停了下来,脸色变得十分可怕,随后急忙说道:“我,我没有听说过。”
“是吗?那好可惜,我还想着如果你告诉我的话,我就给你十个晶核呢?”陆昂淡淡地说道,同时紧盯着刘易司的眼睛。
“十,十个晶核。”刘易司忍不住吞咽下口水,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犹豫。
陆昂见状,拍了拍刘易司的肩膀说:“只要你说实话,这些晶核都是你的。”
刘易司犹豫再三,最终脚步加快,车子冲出街道,远离人群,并且谨慎地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摄像头后,这才说道:“我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