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洞房花烛夜

长河将军引 赤锋桂 1783 字 1个月前

中英的手中捏着光宗差人送来的大红请帖。

喝酒去吧。

中英要于久跟徐克打个招呼,带着红婉来到街面上一家酒馆。酒馆的人均识得这位少年队长,给安排好一个包间。

喝酒吧!

喝!

祝光宗哥幸福美满

也祝芸儿幸福美满

喝!

酒壶起落,肝肠空阔,催发无数愁云烦绪,胭红红婉脸庞。

中英哥,这人呐,到底咋回子事呐?我喜欢光宗哥,从小喜欢,一直喜欢。他在我的心里,就像莲花塘的泉水摇啊摇。让我觉得实在,让我觉得滋润,甜蜜。为了他,我不顾姑娘家的脸面,当面去问他,问他要不要娶我?呵呵,他说,他从没想过,从没想过要娶我,说我们是朋友。朋友?从没想过。呵呵,中英哥,我喜欢他那么久,那么深,他却从没想过我。我是痴心向明月,奈何他是明月无心照山川。哎!

说着又是一碗酒下肚。

别干喝,吃点菜。

中英心中乱哄哄的,有一千只蜜蜂在飞。

我喜欢光宗,光宗喜欢芸儿,芸儿喜欢你,老天爷啊,就是这样子作弄人!给满心喜欢人的,都是硬邦邦的背影。给热火火心的人都是冷冰冰的屁股!

中英喝得像个傻子。喝下去的酒,就像倒在沙地上的水,霎那间无影无踪。他的心里还是空落落干涩涩的。什么也填不住,酒不能肉也不能。红婉的话就像沙地上刮起一阵风,刮走了蜜蜂,却一片空旷寂寥。

那是光宗这小子没福气,不懂稀罕你的好。

中英安慰红婉,话一出口,味同嚼蜡,俗不可耐。同是失意人,谁又能安慰谁?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呵呵,中英哥。我不怪,不恨光宗哥。我要嫁,他不娶,我嫁不得,难过。他不要娶我,要是非娶了我,他娶的不乐意,他会难过。手心手背都是难过。不知道,哪种难过,更戳肠刮肚!

来,喝酒。

酒淡似水,痛却如刀。

哎!这世上,有些事,就是命!

中英咕咚一口酒,吧嗒一口肉。

干!是,我和光宗,算是命。你和芸儿不是。你喜欢芸儿,芸儿喜欢你。这月老下海誓过山盟过。你不娶芸儿,干什么?红婉忽一拍桌子,怒睁双眼。

你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