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衙的大火烧了整整一天一夜,百姓们拼尽全力担水扑救,却无济于事。那火起得诡异,夜深人静时骤然爆发,待发现时已成燎原之势,热浪浓烟滚滚,根本无法靠近,只能眼睁睁看着县衙化为灰烬。
火燃时,没有邻县官兵过来帮忙;火灭后,却有府衙差吏进去检查,见万物皆化灰烬,竟拍拍屁股就走了,从此再无下文。
叶欢心里明白,阿爹之前举报老知府惹来记恨,这是新知府来清理刺头,立下马威!
不能让别人知道叶家有幸存者。
从此,叶欢化名阿大,带着小志与阿秋,开始在江南城里艰难求生。
阿大本以为他有两个弟弟,却不想阿秋是女儿家,若她能留在柳府为仆,也算下半生有了着落,此后他只需要继续把小志抚养长大——小志自幼喜读书,阿爹常夸他天赋异禀,若将来能考取功名,或许还有为父正名的机会。
可现在,小志不见了。
阿大眼泪止不住落下,泪水划过坑洼不平的脸颊,滴到街市的青石板路上,被人往来践踏,半点不显眼。
“小志......”阿大的喉咙本就被灼伤过,比常人更脆弱,经连续大喊,已经几近哑了,便是想再喊,除了疼痛,再发不出半点稍大的声响。
他膝盖一软,重重摔倒在硬实的地上,却是连挣扎爬起,都再没了力气。
身边的脚步声渐渐密集,明明已经夜半,却有许多百姓纷纷走出了门,路过时见地上躺着个脏乞丐,也不欲理会,只继续匆匆赶路。
“府衙失火了!好大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