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同摇了摇头:“骆驼喜欢高温的条件,只有在北方才能生存,如果在中原的话,也许并州,关中,河北一带可以生存,要过黄河,甚至到两淮地区,恐怕就难了,就象战马一样,需要大片的草原才能生存,而这东西比马更厉害的就在于,沙漠之中也能来去自如,每天只要吃个十几斤草就能生存,二十天不吃不喝也能维持生命。”
刘裕讶道:“二十天不吃不喝?我的天,这么厉害?”
安同笑着一指那骆驼的驼峰,说道:“秘密全在这里,沙漠之中生存困难,经常几百里内没有可以吃的草,可以喝的水,骆驼能在沙漠中生存,就是因为他们能把吃的喝的都存在背上的**之中,没吃没喝时可以消耗这些驼峰得以生存。”
刘裕喃喃道:“这也行啊,要是人也能有这东西就好了。”
安同勾了勾嘴角:“女人不就是这样么,也有双峰,不过那个是喂奶用的,这上天造就万物,总有其功用嘛。”
慕容兰不满地嘟起了嘴:“喂,安行首,请你说话注意点,我毕竟是个女人,在我面前说这些,真的好吗?”
安同笑着一拱手:“哎呀,抱歉了,爱亲姑娘,一时说得兴起没想到这些。不过,你既然连这骆驼的恶臭都能忍受,看起来并不象是中原人吧,倒象是经常往来于大漠之间的北方人。”
慕容兰淡然道:“中原也有养骆驼的,我家并不是跟狼哥哥那样世居山中,而是跟你们一样行商走贾,这骆驼见的多了,自然就习惯了。安行首,我看你这一路走来,每天有险要峡谷,或者是有水源草场的地方,都要作些记号,难不成是要刺探军情吗?”
安同摆了摆手:“这些是商人的习惯罢了,并不是只有军队和国家才有战争,我们商人,走南闯北,要随时面临马匪的突袭与攻击,哪里地形险,哪里有水源,这些都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事,以备万全。”
刘裕轻轻地叹了口气:“安行首,只怕我们的危险,就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