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误报惩罚:让“吓人”变成亏本
但分级只是语言。要让恐慌营销消失,必须让“乱报严重”有成本。
于是SEC-RISK-01加了一个附录条款,名字很直白:
SEC-FALSE-ALARM-01|误报与夸大惩罚机制
规则不抓“意图”,只抓“结果与模式”:
若第三方/服务商公开或私下宣称“重大/紧急风险”,但最终被判为L0/L1(非紧急),且发生频次达到阈值(例如30天内≥3次),则记为恐慌误报点
恐慌误报点进入周报统计(机构哈希,不点名),并触发:
冻结协作席(短期)或降低其提交材料可信权重(更严抽查)
其参与项目的安全类声明需附更严格的证据链(验证报告编号)
若发现误报伴随“推销安全套餐/托管年费”话术,则直接纳入风险干扰源线索池
“你可以卖安全服务。”林远说,“你不能靠制造恐慌来卖。恐慌营销必须亏本。”
刘曼担心:“会不会误伤真正的提醒?万一有人真的发现问题,但我们判低了?”
林远点头:“所以我们给救济:可以申请复核,走RFC-ARB仲裁。把争议变成判例,而不是变成吵架。”
三、第一例:把“恐慌套餐”打回L0
第二天,一个城市真的被“安全巡检套餐”吓到了。领导在会上拍桌子:“平台有重大漏洞?你们怎么不早说?马上采购巡检!”
城市技术负责人私下找到陈毅,发来顾问的“风险报告”。报告写得像论文,关键词堆满:注入、提权、链路污染、证据伪造……最后落在报价单上。
陈毅看完,第一步不是反驳,而是按SEC-RISK-01走流程:
“请提供risk_id与可复现最小样例(内部封存亦可),并说明影响范围桶。”
对方给不出来。只说“出于安全考虑不能提供”。
林远听到这句笑了笑:“安全考虑不是拒绝编号的理由。你连编号都不给,就是卖恐慌。”
于是解释席轮值小组出具一张编号化“风险解释单”,结论直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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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L0(信息)
原因:无可复现样例、无影响范围桶、无编号;更像配置误用建议
动作:不进入热修,不触发目录标记;建议按月度列车修复配置检查项
提醒:恐慌营销话术记录入线索池(不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