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沉吟片刻,低声嘟囔了几句后,终于开口道:“1500美金,这是我所能给出的最高价格了。”
弗兰克闻言笑了笑,说道:“米勒,我很清楚这些书在你的手里,至少能为你带来四千美金以上的收入。如果遇到对老书情有独钟的买家,价格翻倍也并非不可能。因此,我认为你支付给我们二千五百美金才是最为合理的价格。”
……
虽然王朗自认为在讨价还价方面也有一套,但与弗兰克相比,他深知自己还达不到那样的水准。于是,他选择站在一旁静观其变,目睹两人展开激烈的唇枪舌战。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这些书籍的最终价格被敲定为一千八百美金,比上午弗兰克所提及的价格高出了整整八百美金。
这意味着,王朗跟着弗兰克出的这趟活,除了花了一千刀买了一辆福特野马之后,最后居然还剩一百五十美刀。
当然,那三幅珍贵的达芬奇手稿的价值,则是另行计算的。
与黑哥们完成交割后,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多。
黑哥们米勒热情地邀请王朗和弗兰克留下来吃饭,然而两人却委婉地拒绝了。
说到吃喝,那些美利坚人又怎能领略其中的精髓?当然,这里并不是说所有美利坚人都不懂美食,只是大部分中产阶级以下的人群,往往对吃喝并不特别讲究,一个汉堡加可乐就能打发一餐。
弗兰克之所以能在短短一个月内与王朗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王朗在宿舍里那几次火锅盛宴。
这几天,他们收入颇丰,王朗的背包里更是藏着三张价值不菲的素描手稿。因此,两人决定好好犒赏一下自己。
倘若留下来与黑哥们一同用餐,那岂不是辜负了自己的肚子?
于是,他们驾车离开了跳蚤市场,来到唐人街寻觅美食。最终,一家中餐馆吸引了王朗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