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前文说的,当你以为事事顺心,一切如常时,意外总是来着那么猝不及防。
事发后的第二天,周三早晨,开完早会后,派出所迎来了一位陌生客人。
来人不是夺得歌曲《我和我的祖国》首唱权的京城军区政治部战友文工团的工作人员,反而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全国总工会文工团的领导。
说起这事儿,也颇为离奇。
原本战友文工团歌舞队从外语学院得到歌曲《我和我的祖国》后,通过短暂排练,经内部试演后,歌舞队的领导当即拍板,国庆期间,只要战友文工团参与的文艺晚会,这首歌必须压轴表演。
当然了,这年头虽然没版权意识,但歌儿也不能白唱,表扬信和一些物质奖励必须到位。
文艺新闻向来不分家,歌舞队还没来得及找外语学院刨根问底,没找到歌曲的词曲作者之前,京城日报的记者就先通过熟人,闻着味儿找了过来。
听过演唱后,双方经过短暂的合计,直奔外语学院。
有苏颖在,杨庆有即使想神秘也神秘不了,这年头接受采访都是政治任务,记者问啥,你就得答啥,哪敢隐瞒。
再说了,这是为祖国做贡献的好事儿,压根不用藏着掖着。
因此,苏颖把杨庆有卖了个干干净净。
于是乎,第二天,冯政委就在报纸上看见了自家属下的大名。
知道了词曲作者的工作单位,战友文工团歌舞队的领导也起了歪心思,原本他们想着能写出这种歌的同志,肯定是一个资深的文艺工作者,没成想,对方只是个小小的派出所民警,这还了得。
还写个屁的表扬信啊!
赶紧抢人吧!
像杨庆有这种水平的词曲作者,搁政府积极扫盲的六十年代,别说香饽饽了,来句金饽饽也不为过。
你们公安政治部文工团不珍惜,那就给我们战友文工团,这种人才,我们缺。
歌舞队的领导生怕被别人截胡,当天就把申请送进了文工团团长办公室。
但是,来的为什么是全国总工会文工团呢?
说起这事儿,全赖“内鬼”。
就是那位日报的记者。
他老婆就是总工会文工团下属歌舞团的演艺人员。
她听说是战友文工团想要的创作人员,第二天一早,也就是新闻登报的那天,她就找上了歌舞团的领导。
这年头有点水平的文艺工作者,基本都在军队,像全国总工会文工团这种杂牌军,也不能说杂牌军,应该说是融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