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王阳明遗言—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历史追光者 丁凡星 2341 字 3个月前

王阳明忤逆宦官刘瑾而遭廷杖四十,随后投入诏狱。在诏狱中的时间没有确切的详细记载,但这段牢狱经历对他身心造成了极大的创伤。

出狱后,王阳明被贬至贵州龙场。龙场位于今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环境极为恶劣,物资匮乏,瘴疠弥漫。王阳明在这样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不断反思和探索,

正德三年(1508 年)的一个夜晚,顿悟“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史称“龙场悟道”。这标志着他心学体系的初步形成。

以往通过向外在事物寻求天理是错误的,天理其实就在人的内心之中,每个人都具有成为圣人的潜质,只需通过自我的内心反省和实践就能达到。这核心观点,也为他后来在哲学和思想领域的巨大成就奠定了基础。

他的学说与孔子、孟子、朱熹一道被后世尊称为“孔孟朱王”。王阳明的弟子遍布各地,据不完全统计,有名有姓可考的弟子就多达数百人。

儒家思想强调的道德标准和社会秩序,初衷是引导人们向善、和谐共处,儒家并非主张无条件地大度原谅,而是强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教诲和惩戒,以达到改过迁善的目的。

在封建社会女性地位低下等,并非是孔子儒家思想的本意。儒家提倡的“仁”包含对所有人的尊重和关爱,这些不平等现象是封建制度和其他因素造成的扭曲。

弘治十五年,三十一岁的王阳明请假归乡养病,筑室于阳明洞旁。他每日静坐冥想,思索人生问题。经过长久的苦思,一天晚上他终于领悟到“心即理”,困扰他多年的格物穷理问题找到了答案。 “致良知”和“知行合一”。

“致良知”强调从自己内心中去寻找“理”,认为“理”全在人“心”。“知行合一”则重视知与行的关系,认为要知,更要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

王阳明强调“心即理”,认为每个人内心都有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无需向外寻求。“知行合一”的理念让人们认识到知与行的紧密联系,避免了只知不行的空谈,使得道德修养能够真正落实到日常生活的行动中。

王阳明心学启发人们关注内心的力量,注重实践与认知的统一,追求自我实现和道德修养的提升。

小主,

曾忤逆宦官刘瑾而遭廷杖冤狱,在谪官贵州龙场期间顿悟“格物致知”之道。王阳明主张“心者天地万物之主”,强调人的内心和主观能动性,始创“姚江学派”,提出“知行合一”“致良知”等哲学命题,构建起完整的“心学”体系,有力地冲击了日趋僵化的朱子理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宋明理学,将中国古代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推向了巅峰。

在其步入天命之年后,因平叛安民治世有功,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受封新建伯,是明朝积功受爵的三大文臣之一。

王阳明的主要着作有《王阳明全集》《传习录》《王文成公全书》等。

其中《传习录》是王阳明的问答语录和论学书信集,是研究其心学思想及一生最重要的着作之一。书中体现了王阳明知行合一、致良知、诚意格物等哲学思想。上卷经王阳明本人审阅,中卷的书信出自其亲笔,下卷虽未经本人审阅,但较为具体地解说了他晚年的思想,并记载了他提出的“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的“四句教”。

嘉靖七年(1529年),王阳明卒于江西南安(大余县境内),享年57岁。后葬于浙江洪溪(绍兴市境内)。隆庆初年(1568年)追授新建侯,谥文成,故后世也称其为“王文成公”;万历十二年从祀于孔庙。

在去世前一年,王阳明任两广总督军务时就患有“咳痢之疾”,严重到无法正常生活,同年十月他上书嘉靖皇帝,请求告病还乡。船行至江西南安时,当地官员周积前来拜见,见他“咳喘不已”,王阳明对他说“病势危急,所未死者,元气耳”。由于病势加重无法继续前行,舟船便在南安停下。1529年1月9日,王阳明召周积入舟,此时他已不能语,只留下“此心光明,亦复何言”的八字遗言后便去世了。

根据他的后期症状,不少医者推测王阳明患的是肺结核,中医称痨症。他从小体弱多病,脸色发青,中年后更加明显,被认为是先天性肺病的征兆。28岁时,他考中进士,次年任正六品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因白天忙于公事,晚上仍刻苦读书,积劳成疾,开始咳嗽、呕血,这是肺结核常见的早期症状。30岁时,他被朝廷派到江苏、安徽一带审犯人,审完案卷后更觉劳累,不久旧病复发。37岁时他被廷杖四十并关押进大牢,备受折磨。后来被发配至贵州修文县,当地系瘴疠之地,外加旅途劳累,使他本就羸弱的身体苦不堪言。56岁时,他又受命带兵镇压广西思恩、田州等地民族叛乱,军旅奔波和恶劣环境使他的肺病再次复发。